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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5日 16:14    作者        点击数:    打印


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黑龙江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坚持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实事求是原则。

(二)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 计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突出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学术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复试录取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 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督查小组,由学纪委对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成立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复试录取工作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保障复试期间相关工作正常运行。

(三)成立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5到7人组成院长担任组长,主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物理学科(类别)负责人、导师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是:

1.严格按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招考委的规定要求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情况分别制定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审核后,于复试工作开展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2.遴选复试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建立复试评委库(成员原则上应为研究生指导教师)。对进入复试评委库的所有人员进行纪律、政策、业务等方面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晰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3.根据物理学科(类别)特点组建复试工作小组,明确复试方式、考核形式、时间等要求,做好工作布置,并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

4.审核物理学科(类别)复试工作小组的复试记录、录音录像材料和复试结果,并签署意见。

5.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针对复试方式、物理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数量充足,同一考题不被重复使用,确保复试考核科学、规范、安全。

2.复试试题管理工作要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执行。

3.对复试方式进行充分评估和演练,确保满足复试要求。

4.认真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3年。

5.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要求:

    1.成员由复试委员库中随机抽取,每组不少于5名专家,配备1名秘书,秘书应为在职教师。

2.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执行回避制度。

3.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问答情况记录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过程中禁止单独与考生及其亲属联系。

4.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基本条件

1.2025年我校物理学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相应学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分数标准执行:即需满足总分274分,单科(满分=100)≥34分,单科(满分>100)≥51分。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单项成绩(任一考试科目单科成绩或初试总分)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复试范围

1.一志愿上线充足的专业,原则上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2.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与学院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加分政策。经认定符合加分政策的,按《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3.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125100)]须加试2门其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单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注意: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普通物理Ⅱ》和《近代物理内容》。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准备的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考核表》。

2.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 告;本科阶段已学习课程成绩单 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

3.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 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5.初试准考证(线下复试考生提供,入校使用)。

要求文档内的图片清晰,辨识度高;文档命名规则为:姓名+准考证号,请于复试前一天上传到邮箱123567752@qq.com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一志愿报考我校物理学专业的复试时间32713:00开始。

2.复试形式:一志愿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3.复试地点:理学院二楼会议室(208室)。

4.复试内容与分数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50分)

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基础、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应用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50分)

其中语能力考核(2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考核(3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在求学或工作阶段的学术成果、科研经历、学科创新竞赛等参与完成情况,包含但不仅限于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合计满分100分,分数计算保留四位小数。复试分值低60分为不合格

复试流程

1.复试工作开始前1小时内,秘书组织复试人员现场抽签随机抽取5名考官名单。

2.复试工作开始前20分钟,秘书组织考生现场抽签,复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候场。

3.考生宣读黑龙江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4.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随机抽取试题,五位面试考官打分的平均值为该生的专业课口试成绩。

5.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5位面试考官打分的平均值为该生的面试成绩。

6.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7.两名工作人员回收打分表,其中一名工作人员计算每名考生最终得分,另外一名工作人员监督

四、复试注意事项

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

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认真听取考官提问,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不得有虚假陈述或隐瞒事实的行为。

考生应积极配合复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导,遵守复试流程和规定,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提前结束复试。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

、录取总成绩计算

考生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按7:3比例加权计算,分数计算保留四位小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如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以初试成绩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70%+复试总成绩×30%

、纪律要求

(一)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保密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 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所有参与复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三)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其他

(一)学院提前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拟复试考生名单。

(二)拟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须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本工作实施细则由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按《黑龙江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执行。如有与国家政策文件不一致,以国家政策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电话:0451-88036956

 

附件:

1.黑龙江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黑龙江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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