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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6日 11:15    作者        点击数:    打印


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

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 号)、教育部教学司《关于做好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 号)文件、黑龙江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理学院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理念,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实事求是原则。

2.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3.复试录取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与管理

成立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小组、督查工作小组。

1.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责:

(1) 57人组成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招生学科(类别)负责人、导师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委的规定要求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复试前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后,于复试工作开展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2) 遴选复试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建立复试评委库(成员原则上应为研究生指导教师)。对进入复试评委库的所有人员进行纪律、政策、业务等方面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晰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3) 根据学科特点组建复试工作小组,明确学院对复试方式、考核形式和时间等要求,做好工作布置,并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

(4) 审核学科复试工作小组的复试记录、录音录像材料和复试结果,并签署意见。

(5) 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2.复试工作

职责:

(1) 成员由复试委员库中随机抽取,每组不少于5名专家,配备1名秘书,秘书应为在职教师,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数量充足,同一考题不被重复使用,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2) 对复试方式进行充分评估和演练,确保满足复试要求。

(3) 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执行回避制度。

(4) 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问答情况记录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过程中禁止单独与考生及其亲属联系。

(5) 认真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3年。

3.督查工作小组:

职责:

(1) 负责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中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2) 对研究生专业课考试、外语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力加试进行全程监督。

(3) 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4) 协调处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 申诉电话:0451-88036201

三、物理学专业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2024年我校物理学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按《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标准执行:即需满足总分≥288分,单科(满分=10041分,单科(满分>10062分。

四、复试资格审查及考前准备

1.复试资格审查

(1) 物理专业复试工作小组采取实人认证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及认证报告(或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 通过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3) 组织签订并收取《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对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考生准备的资格审查材料:

(1) 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 考生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 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

(4) 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 初试准考证(入校使用)。

要求文档内的图片清晰,辨识度高;文档命名规则为:姓名+准考证号,上传到邮箱123567752@qq.com

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时间:一志愿报考我校物理学专业的复试时间3271030开始。

2.复试形式:一志愿采取现场复试形式理学院二楼会议室(208室)。

3.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部分,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50

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基础、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应用能力。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50

外语能力考核(2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考核(3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在求学或工作阶段取得的学术成果、科研经历、学科创新竞赛等参与完成情况,包含但不仅限于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获得复试资格考生上报复试专业课科目,采取面试问答形式测试,建立选考专业课问答试题库,面试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当场作答。

注意: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普通物理近代物理内容

4.复试审查

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保密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复试过程要加强过程监管,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考官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三随机工作机制。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5.复试流程

(1) 复试工作开始前1小时,秘书组织复试人员现场抽签随机抽取5名考官名单。

(2) 复试工作开始前20分钟,秘书组织考生现场抽签,复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候场

(3) 考生宣读黑龙江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4) 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随机抽取试题,位面试考官打分的平均值为该生的专业课口试成绩。

(5)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5位面试考官打分的平均值为该生的面试成绩。

(6)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7) 两名工作人员回收打分表,其中一名工作人员计算每名考生最终得分,另外一名工作人员监督。

6.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录取总成绩计算

考生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按 7:3 比例加权计算,分数计算保留四位小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如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以初试成绩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70%+复试总成绩×30%

复试成绩(包括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入学后 3个月内,学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有关要求

1.根据物理专业特色及需求制定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复试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标准,量化考核结果,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2.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提前在理学院网站发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做好复试工作宣传解读和考生咨询服务工作,坚持以考生为本,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3.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应考尽考。

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督查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

2.研究生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学院纪检监察员对复试工作进行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内容,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招生专业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5.监督复议联系方式:

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451-88036956

 工作实施细则由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与国家政策文件不一致,以国家政策文件为准。《黑龙江科技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黑龙江科技大学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

 

附件:

1. 黑龙江科技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 黑龙江科技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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