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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4日 08:35    作者        点击数:    打印


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

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 号)、教育部教学司《关于做好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 号)文件、《黑龙江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理学院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理念,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实事求是原则。

(二)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复试录取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成立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小组、督查工作小组。

(一)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1.57人组成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招生学科(类别)负责人、导师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委的规定要求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复试前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于复试工作开展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2.遴选复试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建立复试评委库(成员原则上应为研究生指导教师)。对进入复试评委库的所有人员进行纪律、政策、业务等方面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晰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3.根据学科特点组建复试工作小组,明确学院对复试方式、考核形式和时间等要求,做好工作布置,并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

4.审核学科复试工作小组的复试记录、录音录像材料和复试结果,并签署意见。

5.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二)复试工作小组

1.成员由复试委员库中随机抽取,每组不少于5名专家,配备1名秘书,秘书应为在职教师,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数量充足,同一考题不被重复使用,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2.对复试方式进行充分评估和演练,确保满足复试要求。

3.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执行回避制度。

4.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问答情况记录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过程中禁止单独与考生及其亲属联系。

5.认真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3年。

(三)督查工作小组:

1.负责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中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2.对研究生专业课考试、外语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力加试进行全程监督。

3.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4.协调处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申诉电话:0451-88036201

三、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要求

1. 接收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2. 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以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官方网站公布时间为准(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官方网址http://ss.usth.edu.cn/index/tzgg.htm)。

3. 2024年我校物理学专业接收物理学调剂考生复试分数按《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标准执行:即需满足总分≥288分,单科(满分=100)≥41分,单科(满分>100)≥62分。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物理专业相同或相近,在物理学0702学科门类范围内。

5. 初试科目应与物理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专业在物理学0702学科范围内。

(二)接收调剂程序

1. 学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自主设定调剂系统持续时间、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等,并在时间安排上为考生提供合理便利。其中,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 调剂系统开通后,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写、提交调剂申请。我校将向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建议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4小时内及时进行确认(确认总时间设置不低于8小时)。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建议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4小时内及时进行确认(确认总时间设置不低于8小时)。

3. 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4. 按实际调剂剩余名额需求,可进行多轮复试。

(三)资格审查

调剂复试前,理学院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准备的资格审查材料:

1.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调剂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 考生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 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

4. 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 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

(四)复试安排

1. 复试时间

物理学专业调剂复试时间:以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官方网站公布时间为准(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官方网址http://ss.usth.edu.cn/index/tzgg.htm)。

2. 复试形式

物理学专业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平台选用腾讯会议,备用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选用钉钉会议。

3. 复试内容与分数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50分):

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基础、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应用能力。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50分):

外语能力考核(2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考核(3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在求学或工作阶段取得的学术成果、科研经历、学科创新竞赛等参与完成情况,包含但不仅限于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获得复试资格考生上报复试专业课科目,采取面试问答形式测试,建立选考专业课问答试题库,面试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当场作答。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所有成绩计算保留四位小数,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注意: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普通物理Ⅱ》和《近代物理内容》。

(五)复试要求
   
参加网络平台远程复试的考生,要选择独立、安静、无干扰的环境作为复试场所。复试过程中,不能有其他人进入复试场所。复试时要准备“双机位”,“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放置在考生正前方,建议选择笔记本电脑或者带摄像头的台式电脑);“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电脑或手机,放置在考生侧后方,能清晰显示第一机位屏幕内容);双机位同时登录复试平台。如使用手机作为复试机位,需将手机设置成不可接听来电,复试期间不可接打电话。考生应保持双机位正常工作,机位不正常时,在影响复试效果情况下要及时提醒考生修正。复试后的试题属于秘密级,不能随意泄露,不能对复试环节进行录音录像。

四、注意事项

(一)理学院在复试前要进行实人认证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及认证报告(或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通过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组织签订并收取《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对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录取总成绩计算

考生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按7:3比例加权计算,分数计算保留四位小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如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以初试成绩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70%+复试总成绩×30%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督查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

(二)研究生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学院纪检监察员对复试工作进行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内容,及时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招生专业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五)监督复议联系方式:

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451-88036956

 

 

附件:

1. 黑龙江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 黑龙江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黑龙江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本人已阅读《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黑龙江科技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本人了解并理解黑龙江科技大学本年度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规定,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报名及初、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身份认证资格审核材料。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信息,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黑龙江科技大学学校及复试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复试规则,诚信复试,不违纪,不作弊。

四、保证本次复试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复试期间及复试后均不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若本人违背上述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取消复试、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三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等处罚。

承诺人(考生)签名:

身份证(考生)号码:

 

 

                    


 

黑龙江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毕业学校

毕业专业

 

毕业

时间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工作、学习经历(自高中开始)

 

本人承诺遵纪守法,绝不参加“法轮功”、“全能神”等任何邪教组织,绝不参与邪教组织的一切活动。

 

考生本人签名:

                                                          

档案所在单位考核意见

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是否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组织)

 

 

 

 

 

 

 

 

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盖章)

                                                           

1.考生具有工作单位,则应由其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盖章。如在校生报考,则应由所在学院党委盖章。

2.若考生所在单位无基层党组织,或考生无工作单位,可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基层党组织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上一条: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调剂信息公告
下一条:关于院领导接待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