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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6:06    作者        点击数:    打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黑龙江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院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招生质量;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坚持分类指导,落实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类选拔的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不同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注重学科知识掌握应用情况和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严格执行政策,复试录取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物理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领导、组织和监督,组织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物理学学科复试情况,协调复试录取工作。

(二)成立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物理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三)成立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督查小组, 学院纪委对黑龙江科技大学物理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理学院成立由5到7人组成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物理学学科方向负责人、导师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物理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是:

1.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委的规定要求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情况制定“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审核后,于复试工作开展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调剂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要求,以及调剂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2.在一志愿复试录取前不得调减已公布的拟考试招生计划数。

3.合理设立复试考核总成绩合格标准,也可在此基础上,根据物理学学科专业特点对复试中的单项考核成绩设立合格标准。

4.遴选复试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建立复试评委库。加强培训和考核,强化责任意识,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坚决杜绝复试过程中出现打招呼的现象。

5.要完善复试工作规范,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评判标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

6.物理学学科成立复试面试小组,面试小组不少于5

7.理学院对复试方式、考核形式、时间等要求,做好工作布置,并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

8.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和巡查监督,确保面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并严格执行复试行为规范,任何人不得改动评分结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9.审核学科(类别)复试工作小组的复试记录、录音录像材料和复试结果,并签署意见。复试纸质答卷保留 1 年、电子扫描件保留 5 年,复试环节录音录像保留 5 年。

10.畅通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建立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解释和遗留问题处理。

(五)学院复试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针对办学特色、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方式,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数量充足,确保复试考核科学、规范、安全。

2.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特别是对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免初试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复试试题管理工作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执行。

4.对复试方式进行充分评估和演练,确保满足复试要求。

5.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六)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成员要求:

1.成员由复试委员库中随机抽取,每组不少于5名专家,配1名秘书,秘书应为在职教师。

2.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严格执行复试行为规范,评分记录和考生问答情况记录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 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基本条件

1.2026年我校各招生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相应学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标准执行(招生培养单位另行提出成绩合格标准除外,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单项成绩(任一考试科目单科成绩或初试总分)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复试范围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为已公布计划余额的20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加分政策。

3.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125100] )须加试《普通物理Ⅱ》和《近代物理》两门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单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准备的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

3.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初试准考证。

要求文档内的图片清晰,辨识度高;文档命名规则为:姓名+准考证号,请于复试前一天上传到电子邮箱123567752@qq.com。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物理学专业调剂复试时间:以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官方网站公布时间为准(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官方网址https://ss.usth.edu.cn/)。

2.复试形式

1)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2)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统一选用腾讯会议,备用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统一选用钉钉会议。

3.复试内容与分数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部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50分)。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基础、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应用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5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在求学或工作阶段的学术成果、科研经历、学科创新竞赛等参与完成情况,包含但不仅限于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合计满分100分,分数计算保留四位小数。复试分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要求

1.学院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调剂考生。

2.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物理学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3.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报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5.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

求:

1)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为0702物理学、0701数学、0703化学、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1生物物理学、0711系统科学、0772力学、0773材料科学与工程、0774电子科学与技术、0803光学工程、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

(二)接收调剂程序

1.学校将根据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情况,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招生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严禁招生单位或招生学院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单位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

2.学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自主设定调剂系统持续时间、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等,并在时间安排上为考生提供合理便利。其中,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调剂系统开通后,调剂考生登录 “调剂系统”填写、提交调剂申请。我校将向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建议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4小时内及时进行确认(确认总时间设置不低于8小时)。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复试。复试前公示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建议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4小时内及时进行确认(确认总时间设置不低于8小时)。

4.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5. 由于各专业剩余计划和申请调剂考生人数不同,按需要可进行一轮或多轮复试。第一轮调剂指标:12人。

五、复试及调剂工作注意事项

(一)学院提前组织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演练,对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预判,制定网络远程复试应急预案,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并做好备用网络及复试平台紧急使用准备,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流程指导, 考生详细介绍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具体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网络远程复试开始前,应安排工作人员对网络远程复试设备进行录音录像测试,确保网络远程复试全程记录无误。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

(三)学院在复试前要进行实人认证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及认证报告(或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通过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组织签订并收取《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对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四)学院对网络远程复试过程监管,通过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防范考生作弊。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 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五)复试期间学院应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安排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六)我校所有招生学科(类别)不接收破格复试申请或录取。

(七)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

六、录取总成绩计算

考生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按7:3比例加权计算,分数计算保留四位小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如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以初试成绩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70%+复试总成绩×30%

、纪律要求

(一)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保密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三)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发布及咨询

1.招生、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在学校研究生学院及学院网站公布

2.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 2468 号

办公地点: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办公楼201

联系电话:0451-88036956

联系邮箱:123567752@qq.com

九、其他

(一)理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拟复试考生名单、调剂通知及拟接收调剂生的数量。本着“谁公开、谁把”“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二)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做好各类名单公示、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应考尽考。严禁对考生咨询和信访置之不理、消极应对,坚决杜绝将矛盾激化或上移。

)本办法由黑龙江科技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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