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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5日 14:05    作者        点击数:    打印


 

为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入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学理念,聚焦立足应用、精准育人的办学理念,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中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是指对教师承担的本科课堂与实践教学方面的效果考核。

一、考核目的

1. 引导教师倾心教学工作,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2. 激励教师为培养人才尽职尽责,促进专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3.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书育人水平;

4. 为教师的绩效考核、分类评价、评职、聘任、奖励和晋升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原则

1.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 遵循以生为本、为生尽责的服务理念;

3. 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及合理的原则;

4. 遵循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组织机构

教学质量评定小组

 : 吴云鹏

副组长:贺龙军徐宝玉、姜洪喜、张向华

 员:苑延华、潘晓丽、闫龙海、孙立红、丁红伟、王  丰、张鸿艳、刘照升、蔡吉花、徐  晶、赵春香、任常愚、魏英智、赵春燕、孙秀娟、彭景春

 书:韩旭

考核方法

1. 教学效果评定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及不合格按学校要求优良及其他比例3: 5: 2

2. 教学质量评定小组按时完成本学期所分配的教学听课任务保证评定的质量增加评定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公平公正给出考核结果分值为100占总评30%

3. 评定小组成员听课后要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便于改,对教学中好的做法及优点要及时凝练总结,全院介绍推广。

4. 成立以系部主任为组长、系部副主任、教研室副主任为副组长的同行评价小组,成员为系部所有任课教师同行评价小组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给出每位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分值100(占总评10%),学期末秘书

5. 学期末由秘书负责汇总每位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定分数,交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上报学校评估中心

6. 末尽事宜或发生特殊情况,由评定小组负责讨论决定或处理。

7. 本办法解释权在理学院。

、其它说明

1. 本年度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在学校教学基本功或教学技能大赛上获奖者(不含优秀奖),或由学校推荐,在教育厅、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教学基本功大赛或教学技能大赛上获奖者(不含优秀奖),其当年教学效果为优秀。

2. 本年度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教学新秀、教学能手荣誉称号的教师,其当年教学效果为优秀。

3. 发生《黑龙江科技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黑科大办字[2017]32号)中认定的教学事故的教师(含以上12中所列教师),其本人当年教学效果认定为不合格。

4. 专任教师年度未承担本科课堂理论教学任务的,年度教学工作量未达到所在教研室平均值的,其年度教学效果不可评为优秀。

5. 每位任课教师年度停串课次数超过3次,教学效果不能评定为优秀公出、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情况除外

6. 在教学各个主要环节中出现问题被查实引起不良后果和影响的任何课教师,由学院质量评定小组根据其性质和程度将其本应评定的质量等级下调一级或两级,并将处理经过和结果形成详细书面材料,然后连同该教师检查一同存档。任课教师年度由于个人原因受到学校有关教学环节方面问题点名批评者,教学效果不能评为优秀。

 

 

 

 

 

 

 

 

附表: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总评100分)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分值

教学准备

教学文件齐全(大纲、教材、日志、PPT教案等);教学设计具备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

10

教学素质与技能

教学内容熟悉,目标明确,讲课层次分明,重难点清楚;板书与现代教育技术使用得当,技能娴熟效率高;把控课堂能力强。

20

教学内容

针对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课程定位准确,内容符合大纲要求,与课程目标相一致;教学内容有前沿性和时代性,体现教改和教研成果,更新和完善及时

20

教学方法

教学形式体现先进性、多样性和互动性;学习过程具有探究性和个性化。教学方法科学,灵活;注重知识传授同时,注重能力与素质培养;因材施教,善于应用翻转课堂且效果好。

20

教学效果

学生出勤率高,学习积极性高,能主动回答问题,教学目标达成度高;学生对知识掌握能融会贯通,听课效率高;教学信息反馈及时,调控得力,注重持续改进。

20

课程思政与教书育人

注重课程思政,注重对学生健全人格培养与塑造;注重对社会现象、问题进行正面引导,师生关系和谐,学生回答问题得到尊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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